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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行为不属于著作权侵权行为

2022-11-17 08: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概念是: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侵犯著作权的故意,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客观上实施了发表其作品、在他人作品上署名、以自己名义进行发表、篡改或剽窃他人作品的违法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 不构成著作权侵权的行为主要是非商业或个人学习为目的的行为,包括如下: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为报道新闻,在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等行为。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以下行为属于著作权侵权:
    1、歪曲、篡改、剽窃他人作品的;
    2、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使用、出售、出租他人作品的;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的其他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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