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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与二审的区别

诉讼 2022-11-17 09: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有区别,一审下来后十五天未上诉的,即生效,没有二审。如果十五天内上诉的,案件就进入二审,一审暂未生效,待二审审理结束,二审等于一审程序重新走了一遍,可以继续举证
  • 刑事一审和二审的区别:
    一、一审是原告起诉或者公诉,二审受理当事人上诉或者检察院抗诉;
    二、一审中的原、被告地位固定的,二审没有资格限制;
    三、二审的判决或裁定是终审判决、裁定;
    四、一审可以由一名法官独任审判,二审必须由三名法官组成合议庭。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或者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人民法院审判上诉和抗诉案件,由审判员三人或者五人组成合议庭进行。第二百四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裁定的上诉或者抗诉,经过审查后,应当参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三十八条和第二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分别情形用裁定驳回上诉、抗诉,或者撤销、变更原裁定。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审的判决、裁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都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 二审与重审的区别是:二审是当事人对法院的判决或者裁定不服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的上诉,或者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者裁定确有错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而重审程序启动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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