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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想咨询一下,去年中旬我通过中介买的二手房,一年后发现原房东欠了好多物业费和维修费用,这是谁的责任,我该找谁

房产纠纷 2022-11-17 09: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买的二手房原房主欠物业费,如果合同中有约定的话,按照约定的方式进行;合同中没有约定的话,在卖房人交房之前,卖房人与物业公司之间是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应该由卖房人承担物业费。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 买了二手房原业主欠的物业费由原业主来承担,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物业公司应向原业主追缴拖欠的物业费,现业主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现业主可以敦促原业主及时支付,房屋买卖合同中原业主留存物业保证金的可以此费用进行扣除。
    法律依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法追缴。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在一般情形下,原房主拖欠物业费,现房主不需要承担物业费。如果当时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对此有相关约定,一般遵从合同约定来进行处理。但是如果合同中并没有约定,然后甚至原房主对此事置之不理,那么作为现房主,由于物业费是对房屋,也就是物业所争取的一个费用,由于这个物业已经过户到了现房主的名下,那么所以现房主应当交付这个费用,交付以后,然后再向原房主进行追偿。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第一款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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