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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指定一个人继承的遗嘱该怎么写

继承 2022-11-17 10: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指定一人继承的遗嘱的写法:
    1、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应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且指定将遗嘱交由一人继承。
    2、遗嘱人的遗嘱只能处分财产中属于自己的合法财产。

    3、遗嘱应符合形式要件。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4、遗嘱中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遗嘱指定一人继承,需要写明立遗嘱人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并在遗嘱中表明,遗嘱是在本人具有正常的认识能力、表达能力清楚之时所立,明确自己的遗产指定一人继承,由立遗嘱人签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被继承人的遗嘱应该在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之时,以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采取书面形式写明遗产范围、遗产位置、分割方式、继承人范围、分割份额等主要内容。且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该遗嘱即可自被继承人死亡后生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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