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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疫情期间公司通知居家,有三天,然后公司需要员工用法定节假日的两天去补班,这个合理吗?

劳动纠纷 2022-11-17 10: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疫情期间公司要求正常上班,如果违反了当地政府的规定,则劳动者可以拒绝该要求,并且可以对公司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如果是疫情已经逐渐恢复,而公司是按规定发出该要求的,则劳动者可以遵守或者与公司依法协商请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第三十二条
    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八十条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如果在员工离职前经过了节假日,则当月的节假日未算工资是不合法的,法定节假日期间需要正常发放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向劳动行政部门同时;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人民法院请求支付令;其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一条
    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如果公司在疫情期间闭店,安排员工休息的,要算工资。员工在疫情期的工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发放。但如果超过了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员工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公司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未提供的,则只支付一定的生活费。法律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二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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