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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的时候说的工资和发给我的工资完全不一样,以我是实习生的原因,然后我没有签劳动合同,然后是上个月14号干到今天,本来明天休息,然后从后天开始请假到5.24号是口头上和负责人说的,这种可以告他们吗

劳动纠纷 2022-11-17 10: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也不发工资的,可以告他。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依法申请仲裁、去法院起诉。公司不签约超过一个月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其支付最多不超过十一个月的每月双倍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 如果单位不按约定给实习生发工资,实习生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其加付赔偿金。实习生还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等方法维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实习不发工资,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工资;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劳动者还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等方法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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