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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之前经多个介绍人转介娶了一个老婆回家,当时女方要了14万6千元彩礼,交了钱之后女方带回家了,一年多之后的某一天女方说家里人生病回家几天,回去之后就去外省打工了,几次联系之后她表面不会再回来。现在这个彩礼钱还能不能拿回来?(未领结婚证)

离婚 2022-11-17 11: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能要回彩礼钱的办法:当事人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存在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情形之一,并提出退还申请,如果查明属实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彩礼钱在如下情况下不能要回:
    1、双方已经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的;
    2、男女双方并未进行结婚登记,但共同生活时间较长,或已经生育子女的;
    3、彩礼不能要回的其他情况。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彩礼钱在出现下列情况时不能要回:
    1、男女双方并未进行结婚登记,但共同生活时间较长,或已经生育子女的;
    2、双方已经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彩礼不能要回的其他情况。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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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了钱之后女方带回家了,当时女方要了14万6千元彩礼,之前经多个介绍人转介娶了一个老婆回家,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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