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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居,由一方单独给子女买的房子算不算共同财产,离婚怎么分

婚姻家庭 2022-11-17 13: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男方买房属于共同财产的离婚时女方可以分。房子是男方以一方个人财产买的且登记在男方名下的离婚不可以分。房子是男方以一方个人财产买的但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夫妻双方各占50%;房子是男方贷款买的以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偿还房贷的,按揭部分可以分。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夫妻共同财产房子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个人购买的房屋,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房屋还是登记方个人所有,但是夫妻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其升值部分需要进行分割。如果个人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协商分割。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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