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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假如男方婚前父母出钱买房,但是以女方名义贷款,只写女方名字,有没有关系

离婚 2022-11-17 15: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用共同财产在婚后买房,只写一个人名字,产权是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因为这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子是一方父母为子女出资购买,并且表示房子只能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那么该房的产权就只属于夫妻一方所有,而非夫妻共同所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前买房写一个人名字一般不属于共同财产。但如下情形除外:
    1、夫妻双方采取书面形式约定该房产归共同所有的;
    2、该房产虽为一方名下,但属于双方共同出资的,则在共同出资的范围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一方在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加对方名字的,该房产是共同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问题。而婚前房产婚后加姓名,可以认定为双方将婚前财产约定为夫妻共同所有的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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