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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决定认定书80天后送达是不是违法

诉讼 2022-11-17 15: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工伤认定书还没有向单位送达,法律效果是表明相关程序还没有走完,因此相关文件没有法律效力。而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的时间是受理申请之日起的60日内,如果决定已经作出,就应当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法律依据:如果工伤认定书还没有向单位送达,法律效果是表明相关程序还没有走完,因此相关文件没有法律效力。而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的时间是受理申请之日起的60日内,如果决定已经作出,就应当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 工伤认定书二十日内送达没有超过规定期限。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 工伤认定书二十日内送达没有超过规定期限。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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