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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十日却没有拘留为什么

行政诉讼 2022-11-17 19: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行政拘留十天时间是收拘当日的第二日为一日,也就是到拘留所的第二天来开始计算的,往后推十天就是拘留的时间。但如果在采取行政拘留之前已经被限制人身自由的,限制人身自由1日,折抵行政拘留1日。

    法律依据:
    《拘留所条例》第三十二条
    执行拘留的时间以日为单位计算,从收拘当日到第2日为1日。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二条
    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
    限制人身自由1日,折抵行政拘留1日。
  • 如果是行政拘留,拘留10天从作出行政拘留之日计算,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如果是刑事拘留,拘留10天从从公安机关向犯罪嫌疑人送达拘留证,并采取拘留措施之日算起。
    法律依据:如果是行政拘留,拘留10天从作出行政拘留之日计算,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如果是刑事拘留,拘留10天从从公安机关向犯罪嫌疑人送达拘留证,并采取拘留措施之日算起。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二条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限制人身自由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一日。《刑法》第四十四条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刑法》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行政拘留一般是不会超过十五天,行政机关对行政拘留合并处罚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行政拘留是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人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
    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七条

    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
    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按照其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
    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 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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