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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企业破产重整人可以以自己对企业继续营业做出了贡献为由,要求债转股的出资人把股权转让给自己吗

公司清算 2022-11-17 22: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破产后,如果属于破产清算的,股东可以转让股权。如果属于破产重整的,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人民法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七条
    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
    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但是,经人民法院同意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 公司破产以后,股东是否可以转让股权的确认方式:如果属于破产清算的,股东可以转让股权。如果属于破产重整的,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人民法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七条
    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
    但是,经人民法院同意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 公司重整过程中,只要不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进行股权转让。企业破产法规定,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但是经人民法院同意的除外。
    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七条
    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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