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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五年以上的年费可以减免吗?

2022-11-18 09: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专利年费减免的条件有: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
    4.2万元)的;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应当分别符合前述规定。法律依据:《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第二条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减缴下列专利收费:
    (一)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
    (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三)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六年内的年费);
    (四)复审费。
    第四条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或者单位的,减缴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收费的85%。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减缴本办法第二条规定收费的70%。
  • 专利费用减免要满足如下条件:
    1、专利申请人缴费确有困难,且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专利申请人已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减缴请求;
    3、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同意减免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七条
    申请人办理登记手续时,应当缴纳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和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办理登记手续。

    第一百条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缴纳本细则规定的各种费用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减缴或者缓缴的请求。
    减缴或者缓缴的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管理部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
  • 专利费用减免要满足的法定条件是:
    1、需存在专利申请人缴费确有困难的情形,且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专利申请人已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减缴请求;
    3、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同意减免的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七条
    申请人办理登记手续时,应当缴纳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和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期满未缴纳或者未缴足的,视为未办理登记手续。
    第一百条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缴纳本细则规定的各种费用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减缴或者缓缴的请求。减缴或者缓缴的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管理部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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