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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新的证据指,在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 此处,新发现的证据,是指原本已经存在,因某种原因遗漏,后来发现了 还是指原本不存在,在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出现的证据

综合法律 2022-11-18 16: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庭审后被告还能提交证据。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

    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
    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
    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 如果有新的证据,二审法官是会看的。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有新的证据能够证明被告人无罪、最轻的,二审法院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 二审不属于新证据的有当事人不是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的证据;或者对于不需要开庭的案件不是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的证据,都不属于二审中的新证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一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新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

    (一)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

    (二)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第四十二条

    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一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 当事人在二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当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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