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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实体店购买二手手机被坑商家说不退不换怎么办写了协议

消费者维权 2022-11-18 19: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经营者承诺手机是全新的,结果却是一个翻新机,构成欺诈。可与经营者协商和解,如果经营者对所说情况予以否认的话,协商不了,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举报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



      将手机拿去专业机构进行鉴定,根据检测报告判断是否是翻新机,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你是消费者,商家是经营者,对于商家这种欺诈的行为,法律规定了惩罚性措施,你可以要求商家赔偿你的三倍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消费者若买到二手手机,上当受骗的,可以首先与商家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 消费者购买手机却被欺骗签约了合约机的,可以通过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以下途径进行维权: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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