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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老人生前把房子以买卖形式卖给了孙子,而且孙子没有付给老人任何费用,等老人过世后其他子女才知道,请问其他子女有权能否追回房款?

继承 2022-11-18 20: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老人卖房子需要子女同意或签字吗要看房子是属于老人个人,还是属于共同财产。只要产权是老人个人的,他就有完全的处置权力,不需要子女同意或签字。如果房产证也有子女的名字,则需要。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 老人将房产给孙子,孙子不尽赡养义务的办法:老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剥夺孙子的法定继承权,并返还房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人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且未被宽恕的,会丧失继承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 爷爷过户给孙子的房子,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的话,一般是不能再要回去的。如果是买卖方式过户住房给孙子,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购房款;如果是赠与方式过户住房,孙子违反赠与协议约定前提,房主可以起诉主张要回住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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