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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退休了档案有改动咋办

劳动纠纷 2022-11-19 05: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退休档案审核步骤为:
    1、将预审退休职工的人员档案送至企业养老保险科;
    2、企业养老保险科审核相关材料后,将原始资料扫描上传,并标明已审核
    3、对比档案信息,将其中的错误信息即时更改。
    4、审核无误之后为其办理退休手续。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 原始档案与身份证名字不符可以办理退休。职工办理退休,原始档案名字与身份证名字不符的,一般通过审核档案或户口中记载的曾用名,档案资料中的音同字不同的名字、个人照片、身份证号,来进行确定。
    只要能证明档案中记载的为其本人曾经使用过的姓名之后,退休审批部门就可为其办理退休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四十七条
    档案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做到科学、公正、严格、高效,不得利用职权牟取利益,不得泄露履职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
  • 档案丢了有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的,一般也能办退休。当事人所在的单位可以及时为劳动者补办档案、连同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等材料一并去申办退休。或者暂时不需要档案的,当事人可以先办理退休,之后再按要求补充档案。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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