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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17年买的房子跟车位,开发商的预售许可证是20年的,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车位款吗

房产纠纷 2022-11-19 06: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下面针对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的问题,答复如下:
    1、 开发商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合同应当认定无效,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如果在起诉之日开发商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那么合同有效,是不支持退房的;
    2、开发商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或者已经出卖给第三人;
    3、开发商故意隐瞒所售房屋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
    4、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开发商未告知购房者又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或者抵押给第三人,导致购房者无法实现合同目的;
    5、 商品房的主体结构不合格;
    6、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7、 施工过程中房屋尺寸、层高、朝向、质量标准等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开发商未履行通知义务的;
    8、 商品房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而合同对于如何处理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
    9、 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不能交房的;
    10、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购房者无法获取房屋所有权证超过1年。
  • 预售许可证没下来时交的定金能退。开发商应当持有合法有效的商品房销售许可证进行买卖交易,未取得销售许可证与买受人订立的合同无效,应当双倍退还定金。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
    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开发商有根本违约行为可以要求退房。购房者可以选择解除合同,由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赔偿金;购房者拒绝行使合同解除权的,可以根据房屋买卖合同内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该合同;开发商拒不履行的,购房者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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