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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了跟公司提出辞职,提前走,他要扣我百分之20得工资,请问一下公司违法吗?

劳动纠纷 2022-11-19 06: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因怀孕急辞工,如果未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单位不能扣工资。如果因劳动者本人的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则用人单位可每月从劳动者的工资中合理地扣除一部分。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怀孕急辞工要不要扣工资,根据实际情况。如果给单位造成损失的,需要扣除部分工资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扣除后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怀孕急辞工没有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单位无权扣发工资。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因怀孕急辞职扣工资是不合理的。女职工可以向企业主管部门或者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劳动行政部门处理决定或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三十二条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依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有权向所在单位 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者该单位所在地区、县劳动部门提出申诉;

    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女职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 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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