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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已过户给孙子,老人其他子女还有继承权吗?

继承 2022-11-19 06: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孙子一般能继承祖父母的房产,孙子不属于法定继承人。在孙子的父亲或母亲,也就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去世的情况下,能由孙子通过代位继承或转继承继承祖父母的遗产,但是继承的比例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继承比例。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 孙子有房产继承权,但是继承的份额只是父亲的份额。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 孙子继承房产的方式:
    1、爷爷可以在遗嘱中指定房产由孙子继承;
    2、爷爷与孙子签订遗赠抚养协议;
    3、在父亲死后,孙子可以代位继承爷爷的房产。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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