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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家净水器售后服务商家,去年八月一个业主找我们买了一台净水器,售价700多,当时安装师傅问他要不要收据保修卡,他说不要。这个月初,他说净水器漏水,把他木地板淹了,要求赔偿3万,后来他说是净水器其中一个配件裂开漏水导致。现在有以下几个问题:

1.净水器并不是我们生产,我们只是销售,安装,有生产厂家

2.他家里有住人,即使漏水,问什么要等到淹了才发现,有没有故意扩大事故的嫌疑?还有,有没有其他地方漏水?

3.赔偿依据是什么?

4.我们已通知他投诉12345,12315已经立案,是不是可以拒绝调解,让他去法院起诉,因为这是产品质量问题,与安装无关。再说,已经使用快一年了

3.赔偿依据是什么?是不是可以拒绝调解,因为这是产品质量问题

产品质量 2019-05-15 08:2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以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如果起诉需保留时间差证据(没到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 买了质量不合格的产品,一年后再起诉,法院不会受理,因为诉讼时效是一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 受漏水损害的一方应首先请房屋质量检验部门对房屋漏水原因和如何补漏作出鉴定报告;鉴定出来后,如果是相邻方的原因,可凭报告要求相邻方立即或及时给予修补,并可向相邻方提出对修补期间造成的损害作出赔偿的要求。如果相邻方不配合,受损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到法院。
    n其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83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假若相邻方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受损方可自请施工队从楼下维修,发生的费用可向法院提出要求楼上业主赔偿。如果楼上的不赔偿,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n
  • 解决居室漏水的难点除了技术,还有漏水点的查找。为了准确地判断漏点,业主可以委托司法鉴定部门上门进行鉴定。专家指出,目前还没有专业仪器可以简单地判断出漏水点,司法鉴定部门的专业人员可以根据专业知识和经验从现场情况判断出渗漏根源。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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