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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下离婚去诉讼,就直接把诉状交给法庭就行吗

诉讼 2022-11-19 10: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一个人去起诉离婚的,原告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以及本人身份证,结婚证,离婚的证据材料及其复印件。法院接收材料会进行立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当事人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法院对于离婚案件会诉前调解,如果调解不成会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起诉离婚起诉人原则上是必须到场的,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没有特殊情形,如果原告本人不出庭,法院将作为撤诉处理。而撤诉后的6个月内,原告是无权就同一理由再次起诉离婚的。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第一百二十九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允许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 起诉离婚是必须由本人去法院出庭的,离婚案件具有人身专属性。即使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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