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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了房子,并且房贷还了快一年,现在开发商要求我退房?

房产纠纷 2022-11-19 13: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以下情形,可要求退还买房定金:
    1、开发商不具备商品房销售资格的;
    2、开发商存在欺诈等行为,或者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对合同条款协商不下;
    3、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应当返还定金。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在房产买卖中,一些购房者付了首期款之后,又想要退房的情况并不少见,但是房子是不是想退就能退的呢,其实,还得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因为银行发现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销售不具备使用条件的现房,导致房贷无法通过的,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退还首付及定金,并要求其支付相应的利息损失。
    如果是因为购房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或者信用记录不良,导致银行不予批准贷款的,购房者应自己承担违约责任。提醒:若单单是因为购房者自己不想买房,需要与开发商协商,开发商要是同意退房就可以退,但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 开发商逾期交房可以要求退房,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购房者可以发出书面催告,与开发商约定合同最终履行期限,要求开发商尽快履行该合同;催告达到3个月以上,购房者可以行使解除权,由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进行相应损失赔偿。法律依据:开发商逾期交房可以要求退房,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购房者可以发出书面催告,与开发商约定合同最终履行期限,要求开发商尽快履行该合同;催告达到3个月以上,购房者可以行使解除权,由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进行相应损失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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