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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因感情原因、对方不同意在一起,然而受到恐吓威胁跟踪这属于民事责任吗?应该怎样处理呢?

刑事辩护 2022-11-19 15: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起诉期间男方威胁恐吓的,如果已经影响了自己的生活或者生命安全的,可以报警,同时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法院的人身保护令发出之后,当地的公安机关有义务保证当事人的安全。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行为人对于他人的言语威胁有以下情节的,即可以认定为构成违法行为: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等。《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如果真的是被别人威胁、干扰了你的正常生活或是威胁到了你的人身自由或人身安全的,当然可以报警。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3、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4、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5、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6、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情节严重的,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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