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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晚上好! 我有一个问题想请教您一下。 我和我老公是再婚,他有一套使用权的房子是在前妻在世时购买的,房证上只有他一个人的名字,户口本有他和妻子还有女儿的,我的户口不在上面他的妻子已经去世了。 今年年初他把使用权房子以477万的价格卖掉了,又买了一套产权房,房产证上只写了他女儿一个人的名字,他现在已经起诉和我离婚。我可以主张在我们婚姻存续期间的增值部分的收益吗?这个房子事先没有书面约定,房产证上写了他女儿名字房子就归他女儿所有了吗?

离婚 2022-11-19 16:0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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