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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把孕妇撞倒了,孕妇没有任何问题,孕妇到预产期,那我应该赔钱吗?

刑事辩护 2022-11-19 16: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孕妇被撞后没事孕妇可以要求侵害方赔偿,若是造成精神损害的,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第一千二百零八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 孕妇被撞后没事可以要求赔偿,若是造成精神损害的,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第一千二百零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 撞到孕妇致其流产的,有以下赔偿项目: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法律依据:撞到孕妇致其流产的,有以下赔偿项目: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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