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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有一个朋友十年前在开发商处买了一个门市,双方签定买卖合同,并交清了房款进行了装修并使用,现在开发商来说先用此门市作抵押在银行贷款,现未还法院要拍卖这门市。请问这合法吗?

债权债务 2022-11-19 17:3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司法拍卖房屋合法,房产已经抵押给银行,法院可以进行执行,评估价值然后拍卖,拍卖所得优先偿还银行,如有剩余由法院分配用来偿还其它债权人的债权。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 已经进行抵押并登记的房屋是不能买卖的。房子被抵押在房管局都是有备案的,表示当债务人无法清偿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就抵押的财产进行拍卖、变卖,并就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那买房人的权利就存在风险。
    所以,被抵押的房子是不得进行买卖的。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转让规定》第六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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