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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攻击,他对我实行了严重的人身攻击,甚至还威胁到了我的生命健康权,我是否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损害赔偿 2022-11-20 08: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第三十七条: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追诉:
    (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产、生活,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三次以上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第三十七条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产、生活,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三次以上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第三十七条规定,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产、生活,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三次以上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第三十七条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产、生活,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三次以上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产、生活,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三次以上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因此,只要行为人有上述行为之一的,涉嫌寻衅滋事罪,予以立案追究。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第三十七条  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产、生活,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三次以上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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