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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我2017年8月入职一家公司但是是和外包签定的劳务派遣合同,2018后又改签成正式员工合同,到了2020年公司把业务外包给另一个公司运营合同又改签为外包合同,2021年业务又回收了但是公司以这个借口解除了我的劳务合同,我实际在这里工作3年10个月。请问这个工龄是怎么算了?

劳动纠纷 2022-11-20 09: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解除劳动合同后以前工龄是不算的,解除劳动合同后到新单位工作的,要重新计算工龄。  法律依据:为:《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三十八条
    一般工龄系指工人职员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之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而言。
    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在内。



      第三十九条 本企业工龄应以工人职员在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计算之,如曾离职,应自最后一次回本企业工作之日算起。
    但有相关情况之一者,不在此限。



      第四十二条 凡被剥夺政治权利者, 其被剥夺政治权利期间,
    不作工龄计算。
    因反革命罪行而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其本企业工龄,应自恢复政治权利之日算起;因其他犯罪行为而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其被剥夺政治权利前与恢复政治权利后的本企业工龄,应合并计算。



      第四十三条 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丙、 丁两款关于折算一般工龄及本企业工龄的规定,在计算各项劳动保险待遇时,均同样适用。

  • 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所谓工龄是指自己参与工作后取得合理收入之后的工作时间,反映了职工对技能、经验、知识的掌握程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条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
  • 解除劳动合同工龄的计算是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至解除劳动合同之日,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计算。工龄是指职工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起,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来源或全部来源的工作时间,工龄的长短标志着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也反映了职工对社会和企业的贡献大小和知识、经验、技术熟练程度的高低。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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