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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我给儿子买的婚房,写他们夫妻的名字,如果要是离婚是属于他们的共同财产吗?

离婚 2022-11-20 10: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不管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都是夫妻共同财产,相当于写谁的名字都一样。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只写一个人的名字有风险,如果登记方擅自出售,另一方可能不会知情。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父母买房写子女的名字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母买房写子女的名字的,该房子应该归子女所有,子女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孩子的父母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所以父母也无权在离婚时对该房产提出分割。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 夫妻婚姻期间买房写一个人的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房写一个人的名字的,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之前购买的,一般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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