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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没有办结婚证,3个月离婚,但是我们办了酒席,男方要求彩礼和用在我身上和给我的钱要返还回去,我能不还吗

离婚 2022-11-20 11: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就离婚的,彩礼钱应当按照习俗返还;双方完成了结婚登记手续当确未共同生活的,离婚时也应当按照习俗返还彩礼;一方结婚前因给付另一方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彩礼也可主张返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民法典》规定结婚前谈崩了,若是没有领取结婚证,彩礼钱是还能要回来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以及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应当返还彩礼,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没领证离婚彩礼钱一般要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这三种情况之一,就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返还彩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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