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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在居住地方有五亩多地可以确权吗

综合法律 2022-11-20 15: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进行土地确权可以咨询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已退耕还林、退耕还草并取得林权证和草地证的耕地;农户没有与发包方签订土地承包协议私自开垦的荒地和未利用地;尚处于纠纷状态的土地不能确权。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 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 一般情况下,户口不在本村,土地不能确权。但是非本村集体成员通过继承父母宅基地上的房屋,而占用了农村宅基地的可以确权。属于移民安置、地质灾害、国家扶贫等原因集体搬迁,在符合当地规划条件下,经国家权利机关批准可异地建房情形的,也可以进行土地确权。

    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
    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 土地确权的原则和方法是:
    (一)地随房走、房随地走、房地一体的房屋产权与土地使用权同时登记原则;
    (二)各个部门密切配合、信息共享的协调配合原则;
    (三)土地登记机关明确依据、条件、程序、内容的公示原则。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四条 
    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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