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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目前有一套房子,但实际上是在表姐的名下(最初是她摇上号,后期她无法承担房屋费用,我们私下协商,口头上把房屋转让给我了,首付和每月贷款也都是由我支付),但因为房屋还没有交付,更达不到满二交易的条件,所以没有办法把房子交易给我。 今天看到曹琳律师发表的有关“房屋赠予过户手续如何办理”,想咨询一下我这类情况,满足房屋赠予过户的条件吗?相对比于后期的二手房交易手续承担的费用来说,是房屋赠予过户合适还是走二手房交易流程合适呢?

房产纠纷 2022-11-20 17:0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赠予房屋的行为不属于二手房买卖。享有产权的房屋所有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房屋,可以将房屋赠与他人并签订房屋赠与合同。赠与房屋权利的转移是办理过户登记,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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