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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被征收以后由于xx多年不利用木人再种植是否可以补偿青苗费的?

农林牧渔 2022-11-20 18: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国家土地征收青苗费一般按照青苗亩数乘以工程所在地规定的费用标准进行赔偿,或者按照征占土地费用的百分率进行赔偿,国家土地征收青苗费=年产值÷耕种季数。被征收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的,用地单位应当向青苗种植者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 计算土地青苗补偿费的方法是:应由用地单位按照在田作物一季产量、产值计算,给予补偿。被征用土地,在拟定征地协议以前已种植的青苗和已有的地上附着物,也应当酌情给予补偿。
    但是,在征地方案协商签订以后抢种的青苗、抢建的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 土地青苗补偿费的计算:应由用地单位按照在田作物一季产量、产值计算,给予补偿。被征用土地,在拟定征地协议以前已种植的青苗和已有的地上附着物,也应当酌情给予补偿。但是,在征地方案协商签订以后抢种的青苗、抢建的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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