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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了请假条,组长不知道,然后就没有去,他说我旷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2-11-20 19: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劳动者未履行请假手续不去工作的,属于旷工,旷工天数较多的,一般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对劳动者进行辞退,并且无需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未履行请假手续的属于旷工,一般旷工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行为,如果旷工的次数较多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对劳动者进行辞退,并且无需补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如果劳动者的请假理由不合理或者程序不符合规定,则单位可以不批准,劳动者不去上班按旷工处理是合法的。旷工行为达到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程度的,用人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若单位违法规定不批的,则按旷工处理是不合法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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