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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公司,已经将剩余土地合同的年限转给新公司,原公司暂未注销,因为欠别人公司的款还没付完,离职的时候公司未提供辞退证明,目前为止5月份工资还未发放,这种情况能找公司拿到遣散费吗?

工商事务 2022-11-21 06: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遣散费的计算办法:如果公司需要向员工支付遣散费的,则按照员工在本公司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向其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半年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的,则向员工支付半个月的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遣散费一般指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用人单位支付该劳动者的遣散费一般指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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