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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去世,父亲和母亲离婚了,我在母亲的户口下,我能不能拿父亲的遗产

继承 2022-11-21 10: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父亲去世遗产由父亲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也可由父亲所立遗嘱里的继承人继承。父亲死后,如果母亲尚在,先将父母的财产进行析产,然后再将属于父亲的财产用作遗产继承。父亲在第一顺序的遗产继承人应有他的父母、配偶及儿女,如果其死前留有遗嘱的,则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继承人之间可协商分配,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父亲去世后,继承遗产一般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是父母配偶和子女,同一顺序继承人的遗产份额应当均等,经继承人协商也可以不均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父亲先于爷爷去世的,如果爷爷没有留下遗嘱,孙子女可以代位继承遗产,但是只能继承父亲应该有的一部分。如果父亲后于爷爷去世,那孙子女可以办理转继承手续。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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