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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委托了中介租房 租金是2000 押二付一 原本是第二天与房东签订租房合同 但因临时有事无法第二天与房东签合同 房东说如果第二天无法签合同 要先交一部分押金 所以我便委托中介公司交了3000的押金(因当时看房子的时候 房子里有一部分房东的私人物品 还有部分家电已损坏 中介公司说他们会帮忙处理好的 所以我才交了押金的) 但等到和房东正式签署合同时 房东说 他们的私人物品是不会拿走的 如果一定要拿走 他们就不出租这个房子了。现在给房东打电话 发微信都不回。押金也没有退还给我。请问我该怎么办。中介公司是否也要付一定的责任我委托了中介租房 原本是第二天与房东签订租房合同 押金也没有退还给我。中介公司是否也要付一定的责任

合同纠纷 2019-06-10 17: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这主要看你们当时签订的租赁合同上是怎样约定的。如果你们约定的是提起一个月通知房东,那就是你们违约,如果当时合同上没有这方面的约定,你们的做法是对的,房东没有权利扣押金。从你所描述情况看,你们没有违约,因为房屋租赁合同已到期,你们可以要回自己的租房押金。建议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建议提起诉讼解决,诉讼请求
    1.要求全额退回押金。
    2.要求赔偿为要回押金的交通费等费用。
    3.要求房东承担诉讼费。
  • 房屋租赁合同中,如果解除合同,押金是否退还,需要根据以下情况分析:
    第一,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押金的退还以双方协议为准;
    第二,出租人违约,导致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押金需要返还,搜索并由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承租人违约,导致出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承租人 承担违约责任,押金需要返还;
    第四,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形或者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 房屋出租中介法律责任主要有:
    一、提供与订立合同有关的真实情况的责任
    房屋中介最重要的责任就是提供与订立合同有关的真实情况。房产中介提供的服务包括咨询和居间服务,签订居间合同。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二、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时的赔偿
    如果中介故意隐瞒了真实信息或故意提供了虚假信息,比如明知出售方不是产权人本人,也不是合法的代理人,就介绍给买受人,从而造成买受人的损失的,中介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未完成全部委托事项时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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