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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房屋,未签合同乙方拖欠租金一直联系不上咋办

房产纠纷 2022-11-21 12: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租赁关系中租客拖欠租金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租房拖欠房租也没有签合同的承租方属于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为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出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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