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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自诉案件的前置程序

诉讼 2022-11-21 12: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刑事自诉案件的庭审程序是:
    1、人民法院通知开庭时间;
    2、对于情节轻微的自诉案件,法院可以主持调解;
    3、在审理过程中,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
    4、双方未达成和解、调解的,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 刑事自诉案件的庭审程序是这样的:
    1、人民法院通知开庭时间;
    2、对于情节轻微的自诉案件,法院可以主持调解;
    3、在审理过程中,宣告判决前,自诉人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
    4、双方未达成和解、调解的,由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 刑事自诉案件第一审程序有:
    1、立案。立案一般源于被害人的控告、犯罪人的自首、单位或个人的举报等;
    2、侦查。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与案件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3、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对侦查终结的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将该案件提起自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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