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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的鸭脖店,因为在家做货被邻居举报了,市xxx局说我没有营业执照,怎么处罚?

行政诉讼 2022-11-21 13: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经营者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其具体严重程度不同,可能会被行政机关适用责令改正、罚款、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营业执照等多种可能的行政处罚方式。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
    (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四)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 经营者用他人营业执照的消费者可以向违法经营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当营业执照登记人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时,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方便消费者主张权利,消费者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实际使用人要求赔偿,要求其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二条
    使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违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其要求赔偿,也可以向营业执照的持有人要求赔偿。
  • 经营者没有营业执照贩卖食品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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