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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不给休产假啊。。。

劳动纠纷 2022-11-21 15: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单位给劳动者缴纳了生育保险,则休产假期间单位不发工资,生育保险基金会支付给劳动者相对于产假工资的生育津贴;如果单位没有为劳动者参加了生育保险,则产假期间单位要发工资。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休产假在单位需要办理者些手续:
    1、首先向用人单位提出休产假的申请并提供资料;
    2、提交产检、生育、出生证、终止妊娠和医生休息建议书、结婚证等材料;
    3、等待用人单位的审批之后,开始休假。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晚婚晚育的,具体延长多少天,需要查看劳动者所在城市的规定。第十二条妊娠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产前假2个半月。如经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证明有习惯性流产史、严重的妊娠综合症、妊娠合并症等可能影响正常生育的,本人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当批准其2个半月的产前假;享受产前假期间的工资按本人产假工资(具体是指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全部工资收入)的80%发给,作出勤对待。
  • 非全日制用工有产假。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制度是,小时工作制,平均一天不超过四小时,一周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休产假,单位应当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
    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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