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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去街上买东西结果一个男的过来给他卡片叫他去店里领小礼物我朋友本来不去他一直在旁边讲后面我朋友去了然后我朋友到了那门口不进去出来两个人让他进去体验洗脸的项目我本来本来不去他看到我朋友脸上的痘就说后面我朋友进去了结果走的时候让他给400我朋友没有那么多只有两百她们就收了两百然后还拿我朋友手机查看我朋友的银行卡里面还有没有钱我朋友回来跟我说了这个事请问这个钱我们是可以要回来的吗,?

综合法律 2022-11-21 15:5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行为人故意损坏他人财物,并且不愿赔偿的,受害人可以报警处理。如果行为人不构成犯罪的,警方一般会对其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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