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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一下我租了三个月的房子才住满一个月,要回家了,两个月房租可以退吗

房产纠纷 2022-11-21 19: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租多交一个月能退,应由出租人退还剩余部分,对承租人已经居住使用的部分不予退还。提前解除合同承租人存在过错的,出租人可以扣留相应的房租或押金作为违约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交了三个月房租能退。预交的房租属于预付款,实际未租满相应时间的可以要求退还剩余房租。承租人提前要求解除租房合同的属于违约,退回房租时应当根据双方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租了一个月一般不能退房租。租客单方面违约,房东有权扣留房租充当违约金。除非房东具备民法典规定的无效条款,才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提前退房,否则就需要承担押金赔偿的后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百三十一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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