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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暑假工我们老板不让辞职

劳动纠纷 2022-11-21 19: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辞职了老板不给工资的可以向当地劳动局投诉,要求其支付工资;经劳动局通知后单位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老板不让员工辞职,不给工资,属于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情形,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等方式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要是辞职了,老板不给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在限期内支付劳动报酬;可以向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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