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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和公司签署了一份协议是:公司承担我糖尿病高血压引发的医药费。但是现在我因为高血压糖尿病引发了脑梗,后续有一个半年住院康复治疗期这部分大概要有十万左右我不知道这部分公司是不是可以给报销暂时还没有和公司沟通想要提前咨询一下

劳动纠纷 2022-11-21 20:4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医保按照社会保险制度规定,一个年度以内,首次报销的,起付线金额为1300元,第二次按照第一次起付标准的50%确定。“二次报销”就是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的居民,如果去年看病有高额费用,除了正常报销之外,还能再报一次大病保险,而且不设封顶线。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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