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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是外地的,没有迁移户口,可以领结婚证吗

婚姻家庭 2022-11-21 21: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没有户口本外地人一般不可以领结婚证。但若当事人因户口本丢失、损毁等情况,才导致无法出具的,可凭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材料,办理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
    当事人无法提交居民身份证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事人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办理婚姻登记。

    第三条
    当事人所持户口簿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告知当事人先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履行相关项目变更和必要的证簿换领手续后再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户口簿“婚姻状况”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婚姻状况的审查主要依据其本人书面声明。
  • 双方都是外地户口,要领结婚证,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并出示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材料,在异地是不能办理结婚登记的。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 女方没有户口本也可以领结婚证,女方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只要男女双方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进行登记结婚了: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达到结婚年龄;
    3、双方均无配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所以即使没有户口,也可以领结婚证,只要到相关部门进行办理相关登记,让他们出示相关证明,就可以去领结婚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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