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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爸爸在坐老板车去上班发生事故,手臂断了,在医院治疗一个月,在家里还需要修养六个月,在这这期间怎么赔偿,赔偿金额是多少大概给我一个数据,感谢 (我爸帮老板做事一个收入大概四万五。在医院期间我妈妈在护理。)

工伤赔偿 2022-11-21 21: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当事人给私人老板干活而受伤了的,可以向雇主主张人身损害赔偿,一般可以索赔侵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给私人老板打工的劳动者若受伤,可以向雇主要求人身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根据帮工人和被帮工人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被帮工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帮工人在帮工活动中因第三人的行为遭受人身损害的,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有权请求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被帮工人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工伤赔偿计算: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0%/40%/30%;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配偶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丧葬补助金=当地社平工资×6;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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