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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共同贷款买的房子,男方的名字在前面,女方的名字在后面,离婚的时候,是在前方的名字先选择要不要房子吗

离婚 2022-11-22 07: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后买房写一方名的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夫妻婚后共同出资购房,即使房子只写了一方名字的,也是夫妻共同房产,离婚时双方均可对其主张所有权;但如果是一方父母为其子女出资购房,且房产指定只能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房产应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仍归一方所有,依法不予分割。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购买房子写了两个人名字,离婚时,该房子不一定归第一个名字。因为离婚房屋析产的一个主要的前提是夫妻共同房产的认定,而不是依据房屋产权证上名字的排名先后。只要被认定为夫妻共同房产,哪怕房产证上没有名字,也能享有平等的房屋处分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民法典》规定婚前贷款买房可以加女方名字。婚前财产包括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汽车、股权、知识产权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前财产离婚时是不能分割的,除非双方有另外的约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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