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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岁欠私人借款30万无力偿还。我已经快撑不住。不敢跟家里坦白。还有未满1周的女儿。感觉现在太累

债权债务 2022-11-22 09: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债务人欠债太多无力偿还的,债务人可与债权人协商解决,协商不了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也可以跟家人说明情况,寻求家人的帮助,争取早日清偿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因为欠债太多无力偿还的,债务人可以向家人说明情况,寻求家人的帮助,尽快清偿完毕债务。或者债务人可以跟债权人协商,通过分期还款、延期还款等方式,达到解决的目的,债权人同意的,当事人可就协商内容以书面形式记载,并签名。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欠人家钱被起诉了,现在暂时没能力偿还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偿还或者延期偿还,否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依然不履行义务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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